
《红尘与土》随记
我曾经对很多读者说过《红尘与土》这本书是我出版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在这里,我强调的是出版,而不是创作的第一部。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是在大学三年级时完成的。我在这儿提及它,是觉得有些对不住它的,因为我在即将
我曾经对很多读者说过《红尘与土》这本书是我出版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在这里,我强调的是出版,而不是创作的第一部。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是在大学三年级时完成的。我在这儿提及它,是觉得有些对不住它的,因为我在即将出版这本书的时候,才想起它的存在,如果时间、精力都充分的话,我愿意,十二分愿意先出版它,我相信它的出世也是一件快活的事。但当我从一堆被灰尘覆盖着的文稿中将它找到的时候,它近乎于一个佝身偻腰的老者了。我仔细翻阅,一时竟被自己感动了,因为它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被我写在一个近似练习簿的本子上的,封面是深红色的,有一些花卉。那本子纸张极好,钢笔划拉起来非常顺畅,样式设计是大八开型的,富有艺术韵味,比现在学院里流行的那种表面上看精致万分其实是小气得可以的本子要大气得多,而且我还记得那时的写作是绝对认真、从容和负责的,那些字的笔画远不像现在这般乱若荒草。不过,我对它不大满意,要彻底完善它,又得花费时间和精力,于是,我最终决定让《红尘与土》先“出生”,等有了更好的时机和心情,再将它出版。在去年我那个散文集《后半夜》的作者自白中,我曾非常自信地说,今年出版的将是一个长篇随笔,结果我却改弦更张了。那个随笔写成于二00一年,记得正是宜宾两所高校合并的时候,我还居住在金沙江边。由于写作状态实在是好极了,而且被文字紧紧拥护着的感觉几乎是全天候的,甚至我在打球时也是满肚子的“浪世情怀”,连一些章节的基本结构都时时在脑中浮现,我没有理由不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真诚的性情将它完成,而且我自己感觉,这个随笔是超过二00一年出版的那个《山中随笔》的。现在想来,主要是合并后的学校让人极端不爽,人事纷纭显得更加滑稽,但这还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我明白,而且是万般清醒,那就是,我在金沙江边潇洒自如、浪漫轻快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的爱情被江水带走,我的排球队也终将成为记忆,我所演绎的合唱、舞蹈、团体操、演讲等形式或许要在他处去重新获得快感,眼前一座新型的高校、一些新的面孔和新得有些不伦不类的环境,连同年岁的增长所必然形成的、曾经被我嘲笑过的行为方式,都迫使我尽快做出决定:是去,还是留?但这去与留的盘算很快就被我淡化了(我最终是在二00四年初离开了宜宾),倒是创作状态在夏天结束时达到了高峰,具体说,就是二00一年的九月到十月中旬,我完成了这次绝对舒畅的心灵之旅行。所以,在出版《后半夜》之后,我以为就是出版这个长篇随笔的最好时机,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其实已经在憧憬这个长篇随笔的出版了,我始终觉得一个独立的、单独成篇的长篇随笔,其演绎和呈现作者心理、思想、情感、悟性、信仰等因素的强度和价值远远超过由单篇散文组成的散文集。而更重要的是,这个长篇随笔是我的爱情人生、思想状态在川南的一次全方位的游历与总结,我对它的珍视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当二00六年这个很怪异的年辰来临的时候,我也碰到了无数做怪的人,离奇的事,加上创作状态在春天爆发,让我有些措手不及。要知道,我对春天的厌恶就跟厌恶小人一样,要我在春天写作,充其量也只是写一些散文诗短小说或论文什么的,画点画,在一条并不繁华但干净的街道边走边唱,谈谈恋爱,同人吵个架,回忆一下过去的情人和朋友,打打球,吃几次肯德基,等等,都行,要写长篇,那几乎是开国际玩笑。但我终于抗拒不了写作的诱惑,就像嫖客抗拒不了某街区灯红酒绿下肥大的臀部一样,我在去富春江游玩前开始了对在宜宾教育学院时写成的那个长篇进行“霸道”“疯狂”“无理”的“再创作”,到五月初完成。完成了,自然应该得意了吧?满足了吧?不,我已经不是十八岁的、屁股上还有青斑的毛小子,容易为一点成绩而晕乎了。我面对的世界,和各位读者面对的世界大抵相同,物质和精神的,道德和伦理的,男的和女的,自然的和变态的,真君子和伪君子的,朴素主义者和金钱迷乱者,等等,都不可避免地影响自己的情绪。当然,我大概是不大容易受外界,尤其是不受别人对我在为人和工作上的评价的、一个相对独立的人,这点“顽固”使我获益,因为这使我感到清醒和自由。但要一点都不受外面的影响,也不可能,不然,我的写作也会受到极大限度的挑战。因此,一些鸡蛋里挑骨头的言论、网上一些读者的疑问、母亲去世的影响,以及面对无数文字稍微不经意就会被自己遗忘在尘埃中的现实,以及突然怀念在川南十一年半的生活所诱发的伤感,以及爱情过于优美地被灌注于文字所带给一个作者过度的忧伤,以及哽在嗓子的对世事的看法不得不倾吐的急切之中,我在五月中旬,也就是我更进一步地看穿了某类人的机心,也对当下和过去的某类事情进行毫无文雅的嘲弄时,我决定出版这个长篇小说。那个长篇随笔,隐藏在我已逝年华中的爱情旅行和思想流浪,就只好顺延推出了。这不是一件轻松,更不是一件愉悦的事,因为每出版一种文体的专集,我面对的作者群是不大一样,我的语言和情感流露也不一样,而且,我们属于共有,却不一定能长时间地共存。我从来就不以为文学可以教育人,任何一个作家更没资格教训读者(当然,反之亦然),就像我从来就不以为教育可以真正地教育或培养出人才一样。我只想,一个作家只是美的缔造者,生命的遵奉者,情感的抒发者,梦的阐释者,文字的“游戏者”,而不是哺育者、布道者和说教者;而且,一个作品,可以被时间忘记,也可以与人共有,而最终依然是被作者自己所占有。作家创作这个劳动的私人性质就说明了这样的问题。我改变初衷出版这个小说,在某种程度上并不是想与他人求得共有或共识,而是我骨子里的浪漫性情首次被现实因素击败所致。但我断定这样的情形仅此一回!在短暂的人生和充满诱惑却又变态的世界里,浪漫情调是疗慰伤创、丰富经历、诗意栖居、独立抒写的最好方式,稍稍遗憾的是,如今这样浪漫和美妙的人已经少之又少了,在我的这个小说里,我力图写出“红尘有你”式的绚烂之恋,但很难,那,那就等那个浪世情怀的文字在未来、而且是不远的未来里出现,并让你看见。现在,这个作品体现了对我灵魂和存在在当下的重要性,但并不是因为它是我出版的第一个长篇,不是。
很多读者和评论者都一直认为,一个小说,往往是作者心理、精神、道德,甚至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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