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度重相逢
初恋是一剂毒,如罂粟般摄人魂魄,沁人心脾,有多少人就这样被甜蜜着,被盅惑着,宁死也不肯放手。——题记昨晚,刚要入睡,朦胧中收到老同学王丁的短信:“我终于帮你打听到了英子的消息……”我眼瞅瞅睡在边的妻,
初恋是一剂毒,如罂粟般摄人魂魄,沁人心脾,有多少人就这样被甜蜜着,被盅惑着,宁死也不肯放手。——题记昨晚,刚要入睡,朦胧中收到老同学王丁的短信:“我终于帮你打听到了英子的消息……”我眼瞅瞅睡在边的妻,她双眼微合,满脸安详,已经恬然入睡。我轻轻爬起,穿拖鞋,悄悄溜进卫生间。拨通王丁的手机号,“喂,赶紧发短信把她的联系方式告诉我,我现在说话不方便,详细内容,天亮我再打你电话。”
不一会儿,手机信息提示响起,我迫不及待的点击阅读“她后天中午在省城下火车,然后回老家。据说就她自己带个孩子,老公没跟着。”我悄悄回屋躺在,再也没有睡意。
那个让我魂牵梦绕的影,那个让我默念千遍万遍的名字,那个我苦苦寻找了十几年的连手都不曾碰过的喜欢穿红衣的女孩子,如今终于让我得知了她的下落。王丁在她老家所在的乡当派出所所长,我早就托他帮我打听过她的去向,可一直杳无音信,我曾经怀疑是他故意不告诉我,因为学时他也对英子深有好感。
如今她就要回来了,我决定开车去省城接她。我脑子里装满了对她的思念与愧疚,哪怕只为接她送她一程,哪怕只为仅仅看她一眼。我在琢磨该穿哪一件褂子,哪一条子,哪一双鞋。我还在演习怎样说第一句话,我甚至推测她见到我会有怎样的表,怎样的言语,她会不会哭。
我一未睡,脑子里全是关于她的一些记忆,那个曾经受人之托,替别人写书给我的女孩子,那个独行特立,个张扬,桀骜不驯的女孩子,那个在演讲比赛与我不相下,并列夺魁的女孩子,那个难以捉摸,忽冷忽,忽近忽远,过尽千帆终不见,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女孩子,她曾经那么顽固的占据我整个心。以至于每次搂着妻子入眠我都幻想着是她,是她,应该是她。
天刚微微亮,我就迫不及待的穿衣出门,给王丁打电话,确定她的乘坐列车车次,到站时间。我还要做些准备,我要把以前曾经写给她的却未能发出的信找出来带,想以此来证明我的真实而深刻,用专一而浓烈。还没等我收拾完毕,车行伙计就打来电话说是有一辆宝马车他们找不到毛病让我赶紧去看一看,我急忙把信压到枕底下,下楼开车去店里。忙活了半天终于把车修好,代几句,继续回家收拾,我还要去理发店修个发型,网查一下省城火车站附近好一点的宾馆一天要多少钱,或者只要一晚甚至几个小时多少钱。
回到家里,被褥已经被妻子叠好,唯有枕还在那里,信还在枕下面,貌似纹丝未动,可我很明显感觉妻子已经动过了,然后又照原样放了回去。因为她从来不允许唯独一个枕放在中央,每次她都会把被褥叠好收起,枕拿走,把单抖擞得干干净净再重新铺回去的。我把那些信装进包里,做贼心虚般的注意着妻子,可她并没什么异常,但愿我的担心纯属多余,纯属意外。
天黑了,我告诉妻子,明天我有事要去省城一次,她只嗯了一句,居然没有像往常一样问东问西。晚,我搂过她,心虚地想给她一些存,我发现她的枕巾却是的,在微弱的灯的照耀下我发现她的眼睛泪光朦胧。她执拗的别过脸说:“关灯睡吧,明天你还要开车出去。”
我想起了我们的曾经,妻子与我是大学同学也是高中同学,在我与英子为了某事闹别扭期间,她就一直默默的在我们旁不言不语,直到我俩“很巧合”的考到一所大学,而英子却报考到了别地。后来我始终记不起究竟是为了什么我和英子吵架然后互不理睬,直到我伤心绝,后悔无比想找英子道歉和好如时却再也没有她的讯息。而妻子却一直陪着我,始终默默不语,在我最痛苦最无助,最失意的时候,是她给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暖如的陪伴。后来很自然的我们就走到了一起,结婚生子,过子。可我的心里一直有一个影子,我知道我终究不会忘记,也许妻子也知道。
天终于又亮了,我穿戴一新,收拾完毕,开车起程。儿子爬我的车子怎么哄也不肯下来,我恼怒不已,我知道带他是绝对不可以的,我害怕妻子会像往常一样说:“那就带他去吧。”我心虚的望望妻。很意外,她并没有说那样的话,还很卖力的哄儿子下车,后来实在不行,她就使劲儿抱走了哭闹不止的儿子,然后对我说:“走吧,他一会儿就不哭了。你开车慢点儿,早去早回,今晚吃涮羊,我们等你。”
我感的看看妻,启动了车子。我要去见我的恋人,我的恋,我的最,我的心像小鹿狂跳不止……
我所在的城市距离省城大概要一百公里,一个多小时就到了,我看了看车次火车要四十分钟以后才到站,我把车停好,找了个最有力的位置守在车站出,我要拿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领,决不能让英子从我的眼皮底下走掉。我不断地踱着步,感觉时间极其缓慢,每一份每一秒都如同针尖在我心扎过。我不知道小英子现在变了什么样子。是高了胖了?白了还是瘦了?我不知道她是恨我还是我?抑或又恨又我?我不知道她找了个什么样的老公?有没有孩子?是孩还是女孩?我希望是个女孩子,如若可能,我希望将来我的儿子能和她的女儿结婚。
就在我感觉时间过得极其缓慢,思想,到窜时,铃声响起,火车到站。我瞪着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个人都不敢放过紧紧搜索着那记忆中的影。大部分人群都过去了始终看不到她的影子,我的绪几乎要因过分的紧张而低落到极点。这时候,我远远发现在最后面一只手拉皮箱,一只手牵着个小孩的正是她,正是我千寻万找魂牵梦绕的英子。我在站大喊她的名字,她愕然的望过来,脸有一刹那的惊喜。我接过她手里的皮箱说:“我等你好久了,我是特意来接你的啊。”
我们了车,我说“走,先去吃点东西吧。”我找了一家很不错的餐厅,她跟孩子坐在我对面,我发现她一点没变,除了少了一点调皮多了一点沉稳之外,她还是当年的摸样,还是我心目中的样子,她就像一只我永远都无法征服的小兽,永远具有摄我心脾,令我无法抗拒的魅力。我们一边吃一边不着边际地聊些话题,我发现先前的草稿丝毫没有用武之地。虽说模样一如从前,印象依旧如昨,可我感觉还是有了太多太多无以言状的生疏感。
吃完饭,不知什么时候她已趁去洗手间的功夫结完了帐,我心里莫名的沮丧起来。她总是这样,丝毫未变,始终不给别人显示的机会。吃完饭,她问:“现在去哪里?”我想要说,我们找个地方歇一歇吧,况且我们也应该有好多话要说,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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