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一个烦难和棘手问题

小偷,一个烦难和棘手问题

巨夫杂文2025-11-06 12:32:00
提起小偷人人恨之,可又是一个烦难和棘手的问题。小偷造成的直接损失(总量)不计其数,间接危害触目惊心。作为一个普通平民,诉说我所知的“案例”,或许能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一“小偷”,言外之意是偷东西不多,
提起小偷人人恨之,可又是一个烦难和棘手的问题。小偷造成的直接损失(总量)不计其数,间接危害触目惊心。作为一个普通平民,诉说我所知的“案例”,或许能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小偷”,言外之意是偷东西不多,但这是一种恶习,染上后难已改掉。所以,为人父母者都懂得防患于未然,从小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吃人家的点心,不要拿人家东西,不要贪小便宜。对于小偷,虽谓之“小”,人们却深恶痛绝,大有“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之势。
上个世纪50年代,我班有一位同学,平时爱占小便宜。借人家一个练习本,一只铅笔,一块橡皮,总不想还人家;有时向人家借几角钱、几斤饭票,人家不要他就不还,假装忘掉。这种占小便宜的思想一旦发展下去,很可能变成“小偷”。这位同学认为,偷东西不多,犯错误不大,又很“实惠”,于是开始偷书。他偷书得手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认为自己有本事,手段高明。久而久之,偷上了瘾,见书不偷手就痒,欲罢不能。小偷都是“伪君子”,表面老实,背后干坏事。这位学生也是这样,表面积极要求进步,背地里偷书,还美其名曰:“读书人偷书不算偷”。后来,他入了团,当了干部,可恶习难改,仍继续偷。人一旦干坏事,往往抱有侥幸心理。须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即使屡屡得手,也会有“马失前蹄”的时候。有一次,他拿一本厚书正在往裤腰里掖时,被工作人员当场捉住。这件事轰动了全校,他受到严厉惩罚:“开除团籍,勒令退学。”这时,只有在这时,这位学生才痛哭流涕,后悔莫及。
那时,人们恨小偷,法律对小偷的处罚也重。我村有一位青年,平时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有一次他偷了邻村一只山羊藏在红薯窑里。公安人员顺藤摸瓜找到他家。他供认不讳,结果判处有期徒刑7年。

小偷小摸,偷钱不多,但危害严重,轻则扰乱人心,重则酿成悲剧。
20世纪70年代,有一位老大爷怀揣500元人民币去北京给老伴治病,老伴患骨癌急需动手术。他在挤公交车时,500元救命钱被小偷偷走,可怜这位老人在冷风中坐在马路上嚎啕大哭。路人见了无不落泪,纷纷伸出友爱之手,你1元,他5角的救助老大爷。可惜杯水车薪,老大爷可怎么活啊!
那时中国贫苦,物质奇缺,购买自行车、缝纫机以及家具都得凭票。有一位妇女好不容易得到一张家具票。她带着120元钱,领着5岁的女儿去商场选购大衣柜。她正专心挑选着大衣柜,女儿突然叫到:“妈,我要吃冰棍。”她说:“等一会我给你买。”女儿说:“不!我渴,我自己买。”她妈不耐烦地从兜里把钱取出,递给女儿1角钱,然后把钱重新装入兜里。女儿买回冰棍,高兴地吃着。妈妈选好大衣柜去柜台交款,她翻遍了全身的口袋,120元钱不见了!她又急又恼,照着女儿脸上就打了几耳刮子,还不住口的骂道:“该死的东西,都是你,都是你!吃哪门子的冰棍!”她打过女儿后又抱着女儿痛哭。可是女儿没有动静,她下手太重,把女儿打晕了。送到附近的医院抢救,终因伤到要害处,女儿竟被她打死了。回家后这位妇女越想越伤心,越想越难过,钱没了,大衣柜没了,女儿也没了!一时想不开竟跳楼自杀了。可怜这位妇女因被偷100多元竟付出了两条生命的代价。
小偷实在可恨!

过去是小偷怕失主,现在是失主怕小偷。现代的小偷,不但多而且猖獗。他们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抢东西,敢于在众目睽睽面前勒索财物;他们暗藏凶器,被盗人稍有反抗他们就亮出匕首,令人胆战心惊。倘若有人敢于制止,当场给以报复或事后找你算账;他们结帮搭伙,形成偷盗一条龙,使人们防不胜防。人们对小偷又恨又怕又无奈。恨,是损失钱财心疼,扰乱人心生活不得安宁。怕,是为了“一点”钱财与小偷搏斗,手无寸铁,或年老体弱,轻则受伤,重则丧命,不值。所以,能忍就忍;周围群众发现了小偷,能躲则躲,躲不开旁观,怕势单力薄制服不了小偷,怕引火烧身。由于怕,使小偷更加猖獗。人们对小偷的无奈,并非全是软弱的表现,还与法律不严有关。小偷,偷之不多,构不成犯罪,将他们扭送派出所教育一番放出,致使小偷以为“得胜”,偷起来更加有恃无恐。而扭送小偷者却与小偷结下冤仇,得罪了这些亡命之徒,处境艰险,又有谁能为这些“勇为者”给以实际的保护?所以普通百姓明知“勇为高尚”,却又有难言之苦,所以“望而却步”。
“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可是“小偷过街,人们只能喊打”,切不可真打。倘若出于激愤,控制不住情绪,一怒之下将小偷打伤,就要吃官司,赔偿医疗费用;如若致死,还须抵命。因为小偷犯法,有法律处罚,他人不能妄为。再说小偷犯罪,罪不当“打”,罪不致死。这一“人性化”的法规,一般人难以掌握分寸。普通百姓怕吃官司,视“公安派出所”为畏途,不敢轻意对小偷动手。正因为如此,“见义勇为者”千呼万唤不敢出来。人们不要过多地指责群众软弱,缺乏道德,实出无奈。还有一层原因,你对小偷“人性化”,小偷对你并非“人性化”。小偷不怕吃官司,他们多是进出“公安派出所”的老手,“二进宫”、“三进宫”、“多进宫”习以为常。有些亡命之徒视群众为“任人宰杀的羔羊”,对于反抗者敢于动手、出重手甚至杀人。
可喜的是,常见媒体表彰捉拿小偷的能手,介绍防犯小偷的经验。采取群警结合、防治结合的措施,使小偷难于藏身,希望小偷的末日快点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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