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看风去风留

且看风去风留

亢奋状态小说2025-03-19 01:15:44
2004年5月24日郝思嘉说:“Afterall,tomorrowisanotherday.”我,安然。最喜欢的一句话是:“Afterall,tomorrowisanotherday.”忽而今夏。微风
2004年5月24日
郝思嘉说:“Afterall,tomorrowisanotherday.”
我,安然。最喜欢的一句话是:“Afterall,tomorrowisanotherday.”
忽而今夏。微风轻拂耳际,撩乱了细碎的发丝。我安静地坐在校园的长椅上,微眯着双眼仰望天空。天蓝的一尘不染,恍惚的高度似乎能将我窒息。偶尔几只飞鸟盘旋而过,却仓惶悲促,令人惘然。我的白色帆布包中装有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墨绿的封面,很沉,却也很令人心安。
考入重点中学后,我是最为普通而唯诺的。既无出彩的成绩亦无出众的外貌,淹没人群再难寻迹。一个人特立独行,挚友屈指可数,笑得很寂寞。
经常可以看到那个微微驼背的少年,白校服一尘不染。在偌大的图书馆中,我们共用一张长桌,他抱着原版的《飘》津津有味地阅读。他是少言寡语的,似乎带有与生俱来的隔阂感,亦是拥有着与年龄不相衬的成熟。
我时常透过白纸黑字偷偷窥视他好看的侧脸,我不知道他叫什么,不知道他所在的年级,所在的班级。只是察觉他的形单影只,他喜欢读英文原著。就像是歌中唱的,最熟悉的陌生人。我们彼此不过是陌生人,或者说,只是路人甲的关系。
我们都是寂寞的人。唯一不同的是,他是孤傲,而我却是孤单。

火车出了小城,一路风景尚好,两边是大片大片墨绿的梯田,像极了电影镜头下那片片广袤无垠的麦田。睡不着的时候,我会靠着车窗静静地望着窗外,车窗上映衬着我尚未老去的面孔,明眸皓齿却又沉郁默然。连绵起伏的山脉只看清模糊的轮廓,点点的星光遥远而不切实际。站牌飞逝即过,我看不清楚。只是从广播中隐约可知驶过的路程,火车已经开出去很远了,驶向那个我陌生至极的城市。
我的白色帆布包中只带有几件干净的外套和一本十六岁写的日记。这本不算长的日记成为我打发列车时间用于消遣的读物,年少的文字总是流淌着漫不经心的宿命感,十分的矫情兮兮,平淡无奇的叙述着一个又一个零碎的过往。即使我早已过了相信宿命的年纪,即使宿命早已归置好我的余生。纵然如此,我依旧飞蛾扑火般寻求答案。
到达北京的时候,我已经在拥挤的车厢中坐了三天三夜,狼狈不堪。这是终点站,人群拥挤地向出口挤去,透过火车明净的窗,我轻易地寻找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他没有看到我,反之是他身旁的女子向我挥手。
“你好,安然。我们好久不见。”林风身边的女孩伸出手,笑容清澈甜美。
我随之握住,“小洁,好久不见。”
顾洁随意而亲昵地挽起林风的手臂,我则灰溜溜地跟随在他们身后。随着人群出了隧道,明晃晃的阳光让我微微眩晕。我忽然想起少年的我们,在十六岁燥热的夏天中,是否也曾这样疏离地行走,是否隐忍而漠然的成长,只是那种感觉再找不回来了。
小洁在一家外企单位工作,林风拦车送她走。临行前,她目光复杂地凝视我,张张嘴,却也没说什么。林风接过我肩上的背包,说:“这是你第一次来北京,我带你逛逛。”
北京不是我喜欢的城市,它早已经失却了它原有的沧桑感,高楼林立,人群庸碌,一味跟随着国际化的脚步,我仰头看着身边的林风,脸部轮廓愈发的深邃,也越让我感到陌生。他早已不属于那个梅雨绵绵的南方古镇,也不属于那段阴霾的过往,而我们,则只是愈发的疏离。
我们在不远的快餐店里解决的早餐。对面是一家幼儿园,三四岁的小男生小女生站成两排,手牵手,两小无猜的模样。我喜爱孩子,喜欢那些鲜活柔软的小生命,他们的世界里无需黑暗忧伤,只要一束明媚的阳光便可以照亮整个视野。我情不自禁地对林风说:“多么美好的小天使,在后面,不知是怎样的人生等待着他们。”
林风沉稳微笑,目光一直游离在窗外:“是的,我少年时也从未想到过陪我走过余后人生的,竟是顾洁。”
我一时语塞,不停地搅拌手中热气腾腾的柳橙汁。我吃的并不是很多,却丝毫没有饥饿的感觉。或许,一个空虚的内心本就比一个空虚的胃还要空虚。
“那你爱她吗?”
“日子久了,或许就会了吧。”他十分平静地说,“婚姻不需要爱情,只需彼此信任即可。安然,我已经妥协了生活,妥协的时间不会很长,但它的期限是一辈子。”
我怔然看着他:“我不会妥协生活,永远不会。不会妥协的时间很短很短,即使它是一辈子的事。”
之后,他一直保持长久的沉默。我能感受到他情绪的波动却终是无言相对。饭后我们刻意地保持着不远的距离,在熙攘的人群中一前一后地走着。我问自己是什么缘由迫使自己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是已化为灰烬的情感还是年轻的冲动,可是我已经遗忘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是单凭自己的心,不顾一切的向前走。
林风。他的模样和言行让我感到由衷的陌生。所有的事物都已面目全非,甚至我们自己。
“安然。”他问,“我们还有机会么。”
“林风,我们注定擦肩而过。”我莞尔,眼泪却突兀地溢出眼眶。

2003年5月16日
在这个冗长的夏季来临之前,我刚刚过完十六岁的生日。
十六岁。读米切尔的《飘》,迷恋westlife的音乐,用0.35的深蓝中性笔写字,每天记一些零碎短小的文字,开始穿精致的蕾丝连衣裙,喜欢上一个总是擦肩的男孩子。
杜拉斯说,十八岁开始变老。我走在衰老的前兆,走在青春的尾巴上。我已经猝然老去。所幸的是,当我即将老去的时候,那个陌生的少年就那么突兀的闯进我的生命。宛若宿命的刻意安排,成为生命中隙罅间的温暖。
我的文科老师极其宠幸我,他们说没见过学习那么有灵性的孩子。而我的理科老师则恰恰相反,他们说没见过有学习那么不开窍的学生。我只得在中等线上苦苦徘徊。倒是应了中国那句老话,“物极必反,乐极生悲”。父母不明白为什么他们的小女儿可以在文科上轻松取胜,反是数理化惨不忍睹。故下重金来恶补数理化。从此我荣幸之至成为补课大局的一员。
数学补习班是在每个周四的晚上开始。老师是附近重点高中的特级教师。我对她毫无好感,即使她是年轻不显老的女子。她的美,过于直锐凛冽。我总觉得她缺乏一个女性应有的感性,这也难怪,每天和数字公式打交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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