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血色浪漫的钟跃民

爱上血色浪漫的钟跃民

鹳雀楼杂文2025-07-07 01:37:23
有些故事一旦被搬上荧屏,就成了一个演员的缩写,所以有些深入骨髓的东西,我只忠实于自己的眼睛。离开书页的那一段时空中,谁也不知道书给人带来的东西有多重、有多厚。倒不是一个人玩清高,只是自己闲来读几本杂书
有些故事一旦被搬上荧屏,就成了一个演员的缩写,所以有些深入骨髓的东西,我只忠实于自己的眼睛。离开书页的那一段时空中,谁也不知道书给人带来的东西有多重、有多厚。倒不是一个人玩清高,只是自己闲来读几本杂书的时候,也不想蒙蔽自己的眼睛。这个,或许是一个固执的人的不能轻易改正的臭毛病。我解释不清。

《血色浪漫》我看的是修订版,六十三万字。小说所描述的情节有些另类,主要分成了文革、战场、商海三个大背景,这样的写法不知道是不是作者故意整出来的一个模式,反正这样做,对一般人来说都挺玄的——弄不好这样的小说是不会卖座的。问题就出在小说的故事情节的连贯性问题上。不过,从效果上看,我还是一字不落地把它读完了,这说明这种写法在我这样的人的心里是看点十足的。

小说的大背景是苏联和捷克的翻脸、马丁的遇刺、浪漫的法国青年的五月风暴。似乎世界都成了68年多事之秋的温床了。这样的背景下,走出来的小说的主人公是北京街头一群有文化的极酷的“顽主”形象,他们穿着父辈的带着标志性的时髦的旧军装,中规中矩的在内部划分着三六九等,像一群中了魔的红流,在那个时代的浪潮中翻滚。钟跃民就是这样一个背着菜刀的诗人形象,它可以一边摆着一幅流氓的嘴脸“拍婆子”,一边拿着凶器为争得顽主的地位玩命地打架;也可以一边讲着顽主间的哥们义气,一边用心灵谛听音乐的华美乐章,大谈特谈《船歌》如何滋养他的灵魂,修缮他的性情,勾勒出一幅恰似音乐家的品味。其实这个家伙也的确够品味。那样一个如火如荼的挥舞着刀具赢得一席之地的“顽主”,可以转瞬就侃侃而谈西方古典音乐对心灵的震撼,确实把他这样一个“背着菜刀的诗人”形象描绘得栩栩如生,让人读了之后觉得:钟跃民这样一副嘴脸非常不惹人恶心,甚至瑕不掩瑜地觉得,正是他的“流氓”,才显得这个人物是这样可爱和一种独特的丰满。他立体的形象,在那个火红火红的血雨腥风的年代,充满着浪漫的传奇色彩。

钟跃民生活得恣意汪洋,始终大步流星“在路上”。纵观钟跃民这个人物整个人生经历,如行云流水,龌龊、开阔、坦荡、自由、血腥而浪漫。
“顽主”时期,是他那张油嘴滑舌把他的“痞气”和“侠气”完美结合。他可以为了“拍婆子”拍张海洋;也可以因为夺取更高的“顽主”地位袭击“小混蛋”;一边巧妙制服“拔份儿”的李援朝,一边又和大小顽主成了亲密的战友……总之,文革时期,这小子如弄潮儿般借着时代的风波浪里显赫一时。如鱼得水的青年时光在他的人生里,是一种放任而满足的独特体验。而作者的行笔格调也如唐代各个时期的传奇小说一样,人物性格刻画千姿百态,神仙鬼怪和人的品性的一种很独特又很恰如其分的契合,塑造了钟跃民充满刺激的浪漫个性,让人看了就喜欢。
“老三届”迎合着时代的风波,以一个“可以教育好的子女”的暧昧身份被拦截在征兵入伍之外,钟跃民去了陕北。在那个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窑洞里,他也不曾安分。他把带着男女老少出门乞讨看作一种人生奇妙的体验,讨饭讨得个惊天动地,把个小镇搅和得人仰马翻,所到之处鸡犬不宁。可就是这样一个无事生非的家伙,为了拯救得了急性阑尾炎的杜老汉的儿子憨娃,夜行三十多里山路。那份本真而朴实的美好情感,让人不知不觉的就爱上这个人物。同样是这样一个充满义气的男儿,却无情地抛弃了“拍婆子”得来的初恋女友,恋上了唱着信天游的红颜“秦岭”。在那样一个渺无生气的荒凉陕北,陕北民歌成了这个不安分的小子的又一个浪漫的纽带。他和秦岭于穷乡僻壤邂逅相识,谈音乐、谈人生,进而在那个即将改变他命运的夜晚,跋山涉水和秦岭拥倒在陕北那片饥渴的土地上,第一次用灵与肉的结合体验了一段人生的过程。情感永远,人在路上。
钟跃民入伍之后,身在曹营心在汉,却也用一种军人硬朗作风一路攀升。在那一段人生体验过程中,历练了他内心深处原本就很侠义的豪情,使这个男人形象更加魁伟。其间带出来的宁伟这个天生当军人的兵,也让他的体验人生更加唯美。
在后来的日子里,他转业卖过煎饼、当过出租车的司机,贫困潦倒却以此为乐,他在李援朝公司里风光无限,又因与秘书苟且后翻脸,无法追回借给宁伟的巨款而锒铛入狱。商海沉浮,变化万千。这个经历了千沟万壑的男人,在狱中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巨变,惩恶扶善又因生性的淳厚从大恶手里仗义夺生。审查期间,红颜秦岭为结束这段畸形的体验恋情,以丈夫的名义暗地补足五十万,为钟跃民换取了人身自由,也为自己的这段情感的流产做了了结。这样一种“同在路上”的生活方式,注定了秦岭将永远会以一种让钟跃民记忆一生的姿态,像亘古不变的美丽爱情故事一样,永远烙印在钟跃民的生命长河中。
钟跃民钟注定是个人物。他在与小他十岁的未婚妻高玥共同搞起的饭店之后,接济了很多他的早已转业却又下岗的战友们。在他亲眼看到心爱的兵士宁伟自绝之后,只身去了塔克拉玛干,完结他“在路上”的又一段精美旅程——楼兰之梦。

掩卷回味,钟跃民的人物形象塑造是成功的,它就像一颗永不停息的陀螺,不安于平淡安逸的凡人生活,虽然钟跃民不是狄恩,越同样演绎了一个中国版的“在路上”。尤其喜欢钟跃民在陕北与秦岭短暂、真实的情感经历,在那片贫瘠的黄土高坡下衍生出来的这段恋情,无不凝聚着一种厚重的历史感。陕北民歌是一方贫瘠水土凝成的用以宣泄和自我陶醉的产物,却又被钟跃民这个魔鬼一样的天使痴迷,与其说爱上秦岭,我看到不如说他爱上了那段原始产物从秦岭心里飞出的《信天游》。那样一种境遇下,我相信不止钟跃民一个人会痴迷,“老三届”的情感故事还少么?这样一个人物形象也就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天翻地覆的一段历史故事,这里面有他们的不屈不挠的追求,又无可奈何;更有那一代青年高傲的人生追求和历史的盘根错节。总之,那是个可以让人回味一生的时代。

在这样一种书中、一种故事中,我被一次又一次的感动得一塌糊涂,又被一次一次逗得前仰后合。我想,感动的无论如何只是故事,真实的也就只有在各自的真实人生中,每个人独特真实的人生体验。

我在梦中无怨无悔嫁给钟跃民,把自己大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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