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平失衡之后:由邓玉娇案引发的思考

当天平失衡之后:由邓玉娇案引发的思考

尔乃杂文2025-08-16 20:24:27
网载:2009年5月10日晚,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与女员工邓玉娇发生争执。邓玉娇用一把水果刀将对方两人刺伤,其中一人被刺中喉部,不治身亡。经证实,死者是野三
网载:2009年5月10日晚,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与女员工邓玉娇发生争执。邓玉娇用一把水果刀将对方两人刺伤,其中一人被刺中喉部,不治身亡。经证实,死者是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协调办公室主任,案发前要求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并拿出一沓钱在邓玉娇面前显摆,还两次将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
目及上述之类的信息,不由人感慨万端。一个国家,一个团体,甚至是一个家庭,赖以维系其安宁祥和的是法律,是制度,是规矩。然而当法律、制度、规矩这些游戏规则被恣意践踏之后,诸如上述类似的恶性案件便会一发而不可收拾。如果达到一定程度,这种事件甚至在某种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情况下会危及国家、团体、家庭的安全。那么,所谓法律、制度、规矩是一个什么性质的东西呢?说白了这些东西是用以平衡不公现象的尺度和规则。然而这些规则如果被人为的更改了平衡的效能,就会导致一系列的倾斜甚至是颠覆现象的发生。
纵观“邓玉娇案”之始末,最使人扼腕叹息的是,邓玉娇这个为了生存而生存的弱女子被无辜的卷入一场血腥的案件之中。自古杀人偿命,本无可厚非,然而此案的杀人动机又是什么呢?是图财害命?是寻仇报复?不!都不是!笔者认为,这是正义与邪恶的搏击!那些个别身居要职的恶棍、流氓自以为有钱、有权便可以为所欲为,置道义和法律于脑后,抛人格和品德于九霄,光天化日之下干出一些卑鄙龌龊的下流勾当,乃至一命呜呼,血溅花街!这正应了“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句老话。脏躯臭体之死,实乃罪有应得!只是苦了邓玉娇这个身具刚正不阿之气的奇女子。
任何一种失衡现象的发生,必将导致一系列连锁事件的衍生。曾看到过一篇关于利益分配方面的经济学论文,讲的是当利益分配比例严重失衡的情况下,这种分配机制一定会被打破重组。其原理是:现有一百元现金,要无偿分给甲乙二人。甲有权确定分配比例,乙没有分配权,但乙有否决权。甲确定的分配比例乙必须接受,如果被乙否决时,甲乙两人均不能得到此项收益。论文指出:乙能接受的分配比例一般在6:4和8:2之间,超出这个范围,甲乙二人因乙不能接受而分配失败。籍此,利益分配也好,人权保障也罢,不均衡现象的发生只能导致一个两败俱伤的结局。于“邓玉娇”案来说,出于任何目的偏袒,只会导致法律在其对象面前的苍白。
我们拭目以待法律对邓玉娇的公正判决。相信正义最终能战胜邪恶,也希望中国的法律是一架没有失衡的天平,深深地祝愿身具正气的邓玉娇别成为当代的窦娥!
标签
相关文章